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財務報表;
  • 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 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現金投資情形;
  • 法規遵循;
  • 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
  • 申訴報告;
  • 防止舞弊計劃及舞弊調查報告;
  • 企業資訊安全;
  • 企業風險管理;
  • 簽證會計師資歷、獨立性及績效評量;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及
  •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等。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以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協助審計委員會執行職務。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組成。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薪酬委員會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聘請獨立顧問協助其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

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委員會成員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主要經(學)歷

黃則仁 

V

V

臺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鼎鑫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盧志峰

V

V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人類遺傳暨分子生物學博士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博士後研究員

美國耶魯大學博士後研究員

輔仁大學醫學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產學育成中心推動委員

高志斌

V

V

美國愛荷華州私立柏林頓大學哲學系博士

行政院研考會諮詢委員

行政院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及中央警察大學講師

林慶隆

V

X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美國諾瓦東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3年度共召開4次會議,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黃則仁 

4

0

100%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

盧志峰 

3

1

75%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

高志斌 

4

0

100%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成員)

林慶隆 

4

0

100%


審計委員會開會決議情形如下:

開會日期 

審計委員會議案內容

開會決議結果及

董事會對審計委員會意見處理

113/3/7

1.   合併財務報告編制進度報告

2.   董監事責任險投保情形報告

3.   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

4.   112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

5.   112年度盈餘分配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

6.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7.   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8.   更換會計師

9.   修訂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10. 背書保證案

1.   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照案通過。

2.   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113/5/7

提報本公司一百一十三年度第一季財務報告

1.   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照案通過。

2.   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113/8/5

1.   提報本公司一百一十三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

2.   討論113年度會計師公費案

1.   審計委員會意見提董事會。

2.   董事會同意審計委員會意見。

113/11/8

1.   提報本公司一百一十三年度第三季財務報告

2.   114年度預算案

3.   討論113年度年終獎金

4.   討論113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估列

5.   訂定114年度稽核計劃

6.     討論113年度會計師公費

7.     修訂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  

8.     訂定永續資訊管理內控制度

9.     訂定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作業程序

10.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

11.   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12.   修訂核決權限辦法

13.   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14.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15.   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1.     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照案通過。 

2.     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政策

(一)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二)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以不定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


民國113年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開會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3.03.07 

獨立董事黃則仁 
獨立董事盧志峰
獨立董事高志斌
獨立董事林慶隆
會計師蘇彥達
會計師許振隆

報告112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113.11.08

獨立董事黃則仁
獨立董事盧志峰
獨立董事高志斌
獨立董事林慶隆
會計師蘇彥達

報告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


民國113年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開會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3/3/7

獨立董事黃則仁 

獨立董事盧志峰

獨立董事高志斌

獨立董事林慶隆

稽核主管

報告112年11月~113年2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無異議 

113/5/7

獨立董事黃則仁

獨立董事高志斌

獨立董事林慶隆

稽核主管

報告113年3~4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無異議

113/8/5

獨立董事黃則仁

獨立董事盧志峰

獨立董事高志斌

獨立董事林慶隆

稽核主管

報告113年5~7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獨立董事無異議

113/11/8

獨立董事黃則仁

獨立董事盧志峰

獨立董事高志斌

獨立董事林慶隆

稽核主管

報告113年8~10月稽核作業執行情形

內控制度修訂議案重點說明

獨立董事無異議